司法院指辦理勞動事件的滿意度超過八成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司法院二十一日指出,勞動事件新制施行屆滿三年,依司法院調查,當事人對於法官辦理勞動事件的滿意度超過八成,顯見新制獲國人肯定。另最近四年來,地院辦理民事調解、調處書審核事件新收件數,每年平均約達十一萬件,顯示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ADR)也成為民眾打官司以外的管道之一。

民事廳長周玫芳指出,勞動事件新制施行滿三年,司法院辦理「法院勞動調解及續行訴訟制度滿意度」調查,顯示民國一0九年五月一日至一一二年一月十三日,勞動事件當事人對於法官在程序中的說明、問案態度及進行效率等滿意度均達八成五。

其中有八成受訪者認同「勞動調解不成立由同一法官續行訴訟」制度。

此外,地院勞動調解事件及勞動訴訟事件平均終結日數分別為六十三天、一一六天,遠低於法定的九十天、一八0天。勞動事件平均調解成立率為五成七。顯見勞動事件新制對於妥速解決勞動事件爭議,有相當成效。

此外,周玫芳表示,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ADR)具有迅速性、經濟性、隱密性、和諧性、多樣性、自主性及便利性等優點,民眾遇到私權紛爭時,除了上法院打官司外,也可利用ADR,可節省大量勞力時間。

為提供民眾便於利用該機制,ADR機構查詢平台自一0六年十二月十五日上線,並設超連結功能,串聯平台便利查詢,提供民眾解決私權紛爭的多元選擇。

依最新調查結果顯示,自一0八年至一一一年止,地院辦理民事(不含家事)調解、調處書審核事件新收件數,於一0九年達高峰十二萬六千多件,一一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下降至十萬六千多件,但隨著疫情趨緩,一一一年度已回升將近十一萬四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