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罰則 個資法管理分散 將設專責小組修法

陳建仁:重大案件須24小時內通報 政院兩週內開會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近期多起民眾個資遭洩漏,國發會二日在行政院會報告「防止非公務機關個資外洩精進措施」,行政院長陳建仁裁示,未來如發生重大矚目案件,主管機關應於知悉後二十四小時內通報國發會與數位部,行政院須於兩週內召開會議,並命業者限期改善。

近期接連發生iRent、微風百貨會員個資外洩事件,國發會提出強化聯繫會議功能、提高個資法罰則、設立個資保護獨立監督機關三大策略。國發會指出,數位部協助各部會成立個資行政檢查小組,每年擬定行政檢查計畫,對高風險業者強化例行性行政檢查。如發生個資外洩事件,主管機關應於知悉後二十四小時內通報國發會與數位部;三日內進行行政調查、十日內完成調查報告,行政院於兩週內召開會議,說明調查情形,以及命業者限期改善。

陳建仁在行政院會表示,政府將修改個人資料保護法,提高罰則,促使私部門重視個資保護。另外,參考國際趨勢及憲法法庭日前的判決,行政院也將設立個資保護獨立監督機關。

行政院代理發言人羅秉成轉述,為了解決目前個資法分散式管理下的實務監管問題,接軌國際趨勢,政府將成立修法專責小組,開始推動設置個資保護的獨立監督機關。羅秉成表示,提高個資法罰則和設立專責獨立機關,牽涉修正個資法、資安法、行政院組織法,以及各部會主管相關的法律都須提出配套修法草案,這會是包裹式立法,希望這會期相關修法草案能一併送出。

國發會副主委高仙桂表示,警政署一六五反詐騙專線所列的高風險賣場,也將會是重大矚目案件的標的。

高仙桂並表示,現行個資法針對個資外洩事件行政罰鍰上限為新台幣二十萬元,未來將修法提高。同時,也會參考國內特資外洩的罰則,如資安法罰則是十萬元至一百萬元,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是五十萬元至二百五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