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條例涉違憲 北高行也聲請釋憲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財團法人民族基金會、民權基金會及國家發展基金會三年前被黨產會認定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三基金會不服提起行政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上月底認定,黨產條例有牴觸憲法之虞向大法官聲請釋憲,並裁定本案暫停訴訟。
 黨產會昨日指出,針對民族基金會、民權基金會及國家發展基金會一案的行政裁定,法官因循他案前例聲請釋憲並停止訴訟,黨產會深表遺憾,但擬不提抗告。
 北高行審理民族等三基金會被認定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案,認黨產條例第二條等條文,確實有違反憲法之虞,且對案件裁判結果有影響,因此上月二十九日裁定,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在解釋公佈前,停止審理。
 黨產條例涉及違憲而遭行政法院法官拒絕作為審判依據,已非首例,早於民國一0五年八月二日,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就中投公司、欣裕台公司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的行政訴訟,以黨產條例有違憲之虞裁定停止訴訟,並聲請釋憲。
 就婦聯會被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的行政訴訟案,承審法官也於三月四日裁定停止訴訟,並聲請釋憲。
 國民黨昨日表示,截至目前為止,已有三個行政訴訟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創下中華民國法治史上的紀錄。
 國民黨指出,承審法官所提的釋憲聲請內容,均認為黨產條例違反權力分立、正當法律程序、平等原則、法律不溯及既往及法律明確性原則,由此可知,黨產條例確實存在違法違憲之虞,不應用來作為判決的依據。
 國民黨認為,黨產會以涉及違法違憲的條例對國民黨或友好國民黨的法人組織、團體所做處分,即不存在正當性、適法性,呼籲黨產會應主動停止後續作為,靜待大法官解釋,避免後續作為再次涉及違法違憲。
 國民黨相信,司法是正義最後一道防線,大法官們將會做出正確的解釋,以捍衛憲法尊嚴及維護憲政之秩序,相信中華民國憲政史上也將寫下此一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