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祥馨公司違規埴埋爐碴案 南市府環保局:依規定裁罰並要求改善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針對明祥馨公司違規埴埋爐碴情事,台南市政府環保局廿三日強調,均依環保署訂定之裁罰準則計算罰鍰額度予以處分並要求改善。

環保局表示,明祥馨公司一0四年間經環保局發現收受之爐碴未依經濟部公告之「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使用,非法填埋於學甲區大灣段農地。

環保局於一0四年九月二十一日採最嚴格的裁處,廢止其再利用機構身分,並限期改善且於隔年挖除五萬五千餘噸完成改善。

一0八年發現明祥馨公司在學甲區大灣段其他農地非法填埋爐碴,環保局於一0九年主動檢具案卷函送台南地檢署並全力配合調查。

一0九年學甲爐碴案農地預估清理數量達三點三萬公噸,環保局要求業者必須在一百八十工作天內清運完畢。業者挖除期間環保局每日派員現場監督管控清運並直播,全程公開接受全民監督,共挖出四萬三千餘噸,成為全國第一個完成非法堆置爐碴場址清除之縣市。

另,在工業用地部分,對於不符合使用規定之爐渣,亦要求清理,目前累積清除約六萬七千八百噸,仍持續依規定清理中。

一0九年迄今,環保局進行六次地下水質採樣監測,八項重金屬皆低於地下水污染監測標準,未來將持續於枯、豐水期監測,追蹤地下水品質。目前為止,環保局在該地周遭所做的地下水及土壤採樣檢測均未超出管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