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蔣謙正、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警分局七月五日早上六時許接獲民眾一一0報案,指稱在屏東市廣東路某大樓旁巷子內發現一名嬰兒遭棄置,屏東警消獲報後立即到場處理,現場發現一名女嬰兒全身赤裸躺於路邊,救護人員隨即實施救護並送醫急救,女嬰急救後於八時許醫院宣告死亡。警方在鄰近租屋處查知女嬰生母,並當場依涉嫌生母殺嬰、遺棄致死等罪逮捕。屏東地檢署偵辦生母殺嬰案,並對被告施以科技設備監控代替羈押。
本案屬於重大婦幼案件,屏東警隨即依婦幼案件通報系統,通知社會處、屏東警察局婦幼隊等相關單位同步偵處,另同步報請屏東地檢署指揮偵辦,為保全現場相關跡證,警方隨即拉起封鎖線通報警察局鑑識科到場採證,並成立專案小組同步調閱監視器過濾可疑人車。檢視現場狀況,遭棄置地點為小巷子內,而且女嬰剛出生就遭棄置,因此警方研判可能有地緣關係,立即針對附近住民全面查訪,果然在鄰近租屋處查知女嬰生母,並當場依涉嫌生母殺嬰、遺棄致死等罪逮捕。
屏東地檢署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17條之1第1項準用同法第116條之2第5項所訂定之「刑事被告科技設備監控執行辦法」,命被告接受科技設備監控科技設備監控之方式。檢方說明,其實就是替代羈押的方案,選擇侵害較小的手段,原則上被告就是戴上電子腳鐐,如果離開限制住居地點或破壞電子腳鐐地檢這裡監控人員會收到訊號,就知道有無逃亡之舉。而被告如果違反,將可能成為聲請羈押事由,具有羈押必要性(替代處分已不足以採取)。
檢警表示,電子腳鐐或稱電子腳環、電子監控,是一種具有定時自動以無線電或衛星定位等方式回傳功能的手環或腳環,用意不是像傳統的腳鐐那樣去限制犯人的手腳活動,而是確保犯人沒有離開被指定的範圍,或者沒有進入被禁止的區域。對於電子腳鐐,會有至少一個中控的電腦主機檢查訊息是否有定期回傳,若無則發出脫逃警訊,有些電子腳鐐還會回傳當時的坐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