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縣議員鄭雙銓因涉賄選,一審被判刑四年而停權中,屏東地院二十五日又依違反選罷法判鄭雙銓當選無效,可上訴;鄭雙銓不服的表示,他絕未賄選,一定上訴到底爭取清白。
屏東檢方指控說,去年底的議員選舉,鄭雙銓因涉嫌以每票五百元向選民賄選,並扣得疑似選舉人名冊等物品,傳喚相關證人到案,收賄選民訊後繳回賄款一千五百元;檢方依涉嫌違反選罷法將鄭雙銓提起公訴,並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
屏東地院刑事庭十月間審結,依違反選罷法交付賄賂罪判處鄭雙銓四年徒刑、褫奪公權四年;鄭目前依法被停止其議員職權,除非上訴後改判無罪,才可於任期屆滿前復職。
屏東地院民事庭昨日下午,也針對鄭雙銓作出當選無效的判決,使鄭的議員資格保衛戰,將面臨更嚴峻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