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志成違反反滲透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記者陸瓊娟攝)

記者陸瓊娟/橋頭報導

橋頭地檢署偵辦為「中華泛藍協會」理事長鄭志成接受中國大陸地區政府之資助及委託,招攬近140名團員,安排5趟中國行旅遊,接受省市等機關招待,要求團員支持某特定總統候選人,依違反反滲透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曾任高雄市茄萣區嘉泰里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的鄭志成,明知大陸地區台辦等機構,為促成兩岸和平統一,故於本次選舉,支持主張「兩岸一家親」、「九二共識」、「反台獨」之泛藍陣營,基於受涉透來源資助委託為候選人宣傳、對於有投票權人交付不正

利益而約其為一定投票權行使等犯意,接受中國大陸地區政府之資助及委託,於民國5月7 日至10月28日間,分別聯繫各省台辦人員,安排由陸方資助落地招待行程,鄭志成再邀約里長、里民等人分別前往大陸山東、山西、內蒙古、新彊、河南等地區接受落地招待。其招待方式為,由團員自行負擔機票費用、境內交通費用以及相關保險、代辦費用等,待落地至大陸地區後,即由大陸地區台辦人員接待並由大陸地區政府資助食、宿、交通、旅遊、參訪等行程費用,惟需接受台辦人員安排參訪社區基地及交流座談會等行程。

行程中則有台辦及統戰部人員到場參與,並由台辦人員在交流座談會及飲宴中,向具有投票權之團員發表並宣傳支持某政黨、支持某候選人……等語,以期參與旅遊之投票權人為一定投票權行使,及表達希望團員返臺後持續協助進行宣傳,並有台辦人員在旅遊行程中全程陪同,以便私下詢問團員選舉意向。而赴陸班機時間由鄭志成排定後,其即向團員收取相關機票、交通、保險及代辦費用,並從中抽取每人約新臺幣2000元左右之費用。經查被告多年執行帶團赴陸交流之工作,其明知中國大陸台辦、統戰部均係以兩岸統一為宗旨,而選舉將近,應謹慎避免觸法,經他人提醒勿於選舉期間帶團赴陸,卻仍執意帶領上開旅遊參訪交流團前往中國大陸,使團員接受為一定投票權行使之宣傳,確有違法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