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老牌油品大廠「強冠企業」多年前將餿水油製成「全統香豬油」出售,多家食品業者中標,高雄知名餅店「吳記食品」購入製作太陽餅而衍生報廢、退貨費用損失高達七千八百萬元,吳記對此向強冠求償,最高法院認為仍有疑點待釐清發回更審,九日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宣判,逆轉改認僅太陽餅產品受損失,判賠十七萬一千八百五十五元。
高雄高分院更一審九日下午宣判,合議庭認定吳記僅在太陽餅商品使用「全統香豬油」,開放太陽餅以外商品退貨,屬出於自主決定,與強冠公司無關。僅認強冠僅需負擔太陽餅退貨及報廢品清運費用,判賠十七多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吳記公司之所以接受太陽餅以外之其他商品退貨,係因當時社會氛圍,其主觀上且為顧及商譽、品牌形象及安撫消費者,故聽取消保官之建議,開放太陽餅以外之商品退貨,屬出於自主所為決定,與其使用強冠公司出售「全統香豬油」製作太陽餅並無相關,因此逆轉改認僅太陽餅產品受損失,判賠十七萬一千八百五十五元。
「吳記餅店」一0三年三月至八月期間向強冠公司購買七十箱「全統香豬油」製作太陽餅,同年九月強冠被踢爆利用餿水油煉製「全統香豬油」,多家食品業者中標,吳記食品面臨消費者退貨、商譽等損失。吳記公司公開聲明該公司使用系爭油品製作之商品僅為太陽餅,其他如綠豆椪、鴛鴦餅、蝦米肉餅、蛋黃酥等主力產品,使用高源提供豬肉自製豬油,已配合數十年,鳳梨酥產品只使用紐西蘭進口奶油等語,依該公開聲明及報導內容,消費者當無混淆或誤認之虞。但吳記把這些都納入統計報廢品及營收影響,至少受損七千八百萬元,將強冠告上法院,要求強冠賠償報廢、退貨,以及廢棄物清運、商譽損害、營業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