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清明應景食品抽驗結果出爐 全數合格

花蓮縣衛生局清明祭祀食品抽驗專案,共計檢驗項目三百二十三項,結果出爐均符合規定。(花蓮縣衛生局提供)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為維護民眾食用清明節食品之衛生安全,花蓮縣衛生局啟動清明祭祀食品抽驗專案,稽查員前往各大生鮮賣場、傳統市場、餐廳等,查核十家業者、抽驗二十二件食品(材),共計檢驗項目三百二十三項,結果出爐均符合規定。

花蓮縣衛生局長朱家祥表示,今年清明祭祀食品抽驗專案,針對市面上銷售之清明應景及祭祀食品,包含調味豆干二件、糕粿類似件、祭祀用餅乾糖果二件、全素祭祀食品二件,檢驗項目包括食品添加物-防腐劑、著色劑(含二甲乙基黃及色素)、動物性成分等項目;另潤餅相關之成品、半成品及配料等共十二件,分別檢驗甲醛、食品添加物(螢光增白劑、殺菌劑)、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等,均符合規定。

花蓮縣衛生局啟動清明祭祀食品抽驗專案,稽查員前往各大生鮮賣場、傳統市場稽查。(花蓮縣衛生局提供)

朱家祥呼籲食品業者務必做好自主管理,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且合法正確地使用食品添加物。並提醒民眾,由於高溫潮濕,微生物容易滋長,祭祖供品要避免高溫曝曬,熟食供品應適當覆蓋,無法立即食用時應依食物的特性儘速冷藏或冷凍保存,祭祀後應將食品加熱後再食用,並儘速食用完畢,以降低因孳生微生物致食品中毒之可能。

衛生局請民眾掌握食安五原則:一、料理前徹底洗淨雙手且生熟食分開烹調;二、祭祀後食材容易滋生微生物,務必加熱後再食用;三、來路不明或異常鮮豔的產品勿買;四、留意餐飲製作的環境衛生,選擇有信譽的商家購買;五、即食潤餅勿隔餐食用,食材於室溫不宜放置過久,盡量於七度西以下保存,確保衛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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