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龍岩清修岩神轎 指定一般古物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第三屆彰化縣古物文化資產審議會一一三年度第一次會議完成審議,指定「秀水清龍岩及福興清修岩清水祖師輪流使用及保存的神轎」為一般古物。

文化局表示,秀水鄉清龍岩及福興鄉清修岩清水祖師神轎,相傳由福興鄉外埔村舉人梁濟時於道光年間捐獻,依地方習俗,持續於每年清水祖師聖誕交香祭典時,由秀水鄉清龍岩與福興鄉清修岩輪流使用及保管收存,歷經百年以上。

文化局說,神轎主要材質為樟木,整體採小木作卯榫結構,可分為轎頂、轎身、轎底、腳線;轎頂作五指山、重簷四垂頂及計心造斗栱,樑柱雀替與四根龍柱構築轎身為神轎主要結構,圍欄置有神話人物十八尊;轎底分為一、二層,分別刻有勉勵世人忠孝節義之歷史典故與花鳥紋飾。

另外,腳線正背面雕刻著拐子龍,而神轎四足由螭虎吞腳造形支撐,具有驅邪止煞之意;神轎因長期使用,部分構件曾經修復,目前整體狀況良好。經委員審議結果,決議指定為一般古物。

本次審議會新增指定一般古物一件,目前縣內共指定三十八件一般古物,文化局將依文化資產法規定,輔導管理單位秀水鄉清龍岩與福興鄉清修岩進行古物的管理維護,賡續推動有形文化資產之保存維護,傳承歷史文化脈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