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張振亮涉賄選改判有罪

屏東縣議員張振亮賄選官司二審逆轉,改判八月徒刑、褫奪公權三年。(記者毛莉攝)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縣議會才剛遞補第二選區議員的張振亮捲入賄選案,屏東地院一審判決張振亮無罪;但案件二審逆轉,高雄高分院七日依違反選罷法賄賂罪將張判處八月徒刑、褫奪公權三年全案可上訴!

民進黨籍張振亮因同選區議員吳亮慶賄選被判當選無效定讞,去年十一月依法遞補為縣議員,才就職不到半年,二審竟被判有罪!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張即日起停止議員職權,若案件日後判決有罪定讞,將被依法解職;張振亮對判決喊冤、表示不公平,將會上訴到底。

曾任九如鄉兩屆鄉長的張振亮,這屆投入屏東縣第二選區議員選戰,拿下五千五百四十二票,選舉期間,張振亮遭人檢舉涉嫌買票!檢調追查發現,張為求當選,以報紙包覆三十萬元千元鈔,於前年十月二十日某晚交付江姓友人,由江協助「綁樁」;兩人皆被檢方依違反選罷法起訴。

即時

<開講>解讀兩強海洋事務對話

張競 5月24日北京與華盛頓舉行第二輪海洋事...

〈中華副刊〉簡政珍詩學隨想 詮釋與有感的閱讀

文/簡政珍 圖/簡世哲 詮釋要基於有...

養生館掛羊頭賣狗肉攬客按摩兼販毒 中市警逮3人送辦...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警察局刑...

遊覽車國道火燒車 台南後甲國中32名師生緊急逃出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搭載三十二名台南後甲國...

近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