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案 農產品壟斷罰3千萬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八日初審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三十五條修正草案,針對違反壟斷或價格操縱行為,及散播影響農產品交易價格不實訊息的罰鍰,立委提案建議從現行最高罰三十萬元,提高到三千萬元及一千萬元。因立委與農業部無共識,條文保留送協商。

現行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農產品交易若遭到壟斷、惡意操縱價格,或故意變更質量,謀取不正當利益,處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故意散播影響農產品交易價格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農產品運銷秩序,處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民進黨立委陳冠廷表示,現行的罰則過輕,恐變相鼓勵散播影響農產品交易價格之謠言或不實訊息。對於有意操縱,處罰過於輕微,無法達到嚇阻效果,且犯行所得高於罰則,當然就有更多人鋌而走險。

因此,他建議,應將現行最高罰三十萬元,分別提高到三千萬元及一千萬元,才足以遏止相關行為之發生。

農業部代理部長陳駿季回應表示,最高罰鍰部分,應考量各種法律罰鍰之間的衡平性。列席的法務部參事林豐文說明,應考量國家對人民財產權限制應符合比例原則,及違反行政法之義務的罰鍰,得視情節輕重而定之。他並建議,若要提高上限,也應一併把下限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