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山警涉貪洩密 訊後1聲押3交保2飭回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地檢署於8日晚間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警政署政風室、新北市警察局及海山警分局等單位針對江翠及文聖派出所進行搜索,共計帶回6名涉案員警。

其中陳姓巡佐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刑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由檢察官複訊後,於今(10)日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林姓警員涉犯刑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經新北地檢署諭令新臺幣15萬元交保;莊姓巡佐、張姓警員非因公不當查詢個資,經新北地檢署諭令新臺幣3萬元交保,其餘蕭姓警員及許姓警員則無保請回。

海山警分局表示,陳員身為執法人員,知法犯法,將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視聲押結果從嚴議處;林員多次參與賭博,涉犯刑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核予記一大過及記過二次處分;其餘4名員警行為是否屬公務查詢範疇,將秉持勿枉勿縱精神,視司法偵審結果,再行議處。此外,將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

海山警分局強調,對於員警違法(紀)行為,秉持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全力調查,並持續加強員警法紀教育,避免類似情事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