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北市府收到台智光回文指按約專案費率支付新台幣二千一百元,如未付全額,將以週年利率五%計算遲延利息,拒解子約。台北市法務局十日表示 ,將依約支付一千七百六十一元費率,若台智光提訴訟,依程序因應。台北市長蔣萬安表示,捍衛市民權益立場非常堅定決不動搖,決不接受台智光說法,接下來一切依合約規定,且四月八日已終止合約,此立場不會動搖及改變。
台智光案爭議未止,台北市政府五月二日邀台智光公司開會討論終止警察局子約,但台智光未派員出席。北市府當時表示,不再支付子約原費用,回歸TGSN費率3M以每月一千七百六十一元計價。
北市府指出,五月二日台智光未派員出席會議,當天就收到函文內容主張「本公司重申並嚴正否認有就協議書給付他人不法傭金、回扣、賄絡或其他不正利益情形,在經本件相關之刑事案件或民事案件判決確定前,難認貴局現階段已合法終止,本公司依約自無配合辦理終止後續程序之義務」。
另,函文提及「今年三月八日北市府已核定3M傳輸費率為二千一百元,應按照此費率依約定期限給付費用,如拒不給付或未給付全額,將依民法規定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方式計算遲延利息。」依函文台智光拒絕解子約。
為此,台北市法務局長連堂凱回應,相關爭議會進入契約救濟程序,市府將依法辦理,並堅持立場,市府後續3M監視器傳輸費將依TGSN費率支付一千七百六十一元,若台智光提訴訟,會依程序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