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來臨 東部地區防救災糧食儲備完成

農糧署東區分署已備妥八十四公噸新期公糧白米,無償供應轄區宜花東三縣作為儲備防救災所需糧食。(農糧署東區分署提供)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受氣候變遷影響,近年台灣地區降雨集中,瞬間豪大雨常造成交通中斷,補給困難,其中儲備糧食為重要且不可或缺之物資。近日汛期將至,為協助縣政府於天然災害期間緊急供應糧食之需要,農糧署東區分署已備妥八十四公噸新期公糧白米,無償供應轄區宜蘭(四十公噸)、花蓮(十七公噸)、台東(二十七公噸)三縣作為儲備防救災所需糧食,已由各鄉鎮公所提領並完成各儲備點進儲,以備災害發生時可充分供應糧食。

農業部農糧署東區分署表示,依「國內糧食救助作業要點」,每年於汛期前,地方政府可依實際需求向所在地分署申請天然災害儲備食米,以備颱風、豪雨等天然災害發生時,即時提供災區民眾使用。

東區分署今年已完成供應宜、花、東地區三十四個鄉鎮市、計一百五十三處儲備點,合計八十四公噸白米之進儲工作;儲備地點分散各偏遠村里部落或對外道路易坍方、交通中斷之處,務必使居民在災害發生時無斷糧之虞;天然災害儲備食米品質規格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二等白米標準,並採三公斤真空包裝,具輕巧、方便攜帶等特性,保存期限為十二個月。

天然災害儲備糧均經農糧署東區分署檢驗,品質嚴格把關。(農糧署東區分署提供)

農糧署東區分署指出,重大災害期間若有糧食不足或緊急需求時,縣政府亦得以傳真方式向分署申請緊急救災食米,該分署接獲申請後,可於二十四小時內完成備貨,並交由申請單位提領發放,充分發揮災害防救之功能。

儲備糧食由鄉鎮公所等保管單位慎選陰涼乾燥、通風及安全之地點存放,並定期檢視貯存數量及品質。天然災害儲備糧屆保存期限前一個月,或次年度申請之儲備糧食進儲後,可由縣政府將其轉撥為社會救助糧贈予低收入家庭,兼具救災與扶助弱勢之雙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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