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國金/苗栗報導
苗栗縣政府十二日在苗栗千璽會館舉行調解業務研討會,並頒獎表揚績優單位和績優調解委員,肯定大家對調解工作的熱忱與耐心,扮演「公道伯」角色積極消弭紛爭,促進地方和諧。
苗栗縣各鄉鎮市調解委員會於一一二年期間,合計受理二一二四案,調解成立一三五九件,等同減少一三五九件訴訟案,成功率達六十四%,有效疏減訟源。
十二日上午在一一三年調解業務研討會中,表揚頭份市等八個績優調解委員會,以及包括獨任調解、轉介調解、符合服務年資等三十九位績優調解委員;其中,大湖調解委員廖秀錦服務逾三十年獲頒總統感謝狀,頭屋調解委員范發仁服務二十年獲行政院長獎,後龍調解委員余順益及林石金二人服務十六年獲內政部長獎,已報請中央敘獎;另有後龍調解委員朱承沛、三灣調解委員魏秋梅及陳靜秋三人服務滿八年獲縣長獎。
縣長鍾東錦表示,調解委員多為地方德高望重且受鄉親信任的仕紳和熱心人士,儘管是無給職的工作,但他們仍秉持熱忱和耐心,為常見的交通事故、鄰損、土地或租賃爭議事項,完美排解糾紛。
鍾東錦進一步表示,很多爭議事件未必都要訴訟,如果能透過調解消弭爭端,在法理兼顧及兩造當事人各退一步的前提下達成和解,既不傷害彼此感情,更不必飽受曠日費時的官司煎熬。時代變遷社會型態日趨複雜,居間調處紛爭的調解委員,扮演的角色相對也更形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