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利農業專區轉設綠能 受理申請

 記者陳佳伶/新營報導
 台南發展太陽光電,將不利農業經營專區轉型設置綠能,在台南包括鹽水等七處共二百廿七公頃土地可供申請設置,目前已有十七個申請案,申請土地面積約五十一公頃,尚有約一百七十多公頃土地未申請,經發局歡迎太陽光電廠商踴躍規劃設置。
 經發局說,去年「陽光電城2.0計畫」推動五大屋頂型之後,更擴及五大地面型,項目包括鹽業用地、水域空間、垃圾掩埋場、綠能用地及綠能設施等。目前位將軍區與七股區之鹽業用地專區設置一百五十MW(百萬瓦)太陽光電,正開發建置中;配合農委會大力推動漁電共生專區與嚴重地層下陷專區等綠能設施,南市建立完善審查機制與溝通平台,協助廠商排除投資障礙,鼓勵綠能產業進駐。
 經發局表示,農委會在前年九月公告新增廿區「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內不利農業經營得設置綠能設施之農業用地範圍」,南市共有七處納入,包括鹽水區飯店段、學甲區溪州子寮段、學甲區中洲段、學甲區宅子港段、北門區麗湖段、北門區舊埕段、北門區溪底寮三寮灣小段,合計七處土地面積約二百廿七公頃,如完成開發,約可創造達二百廿七MW的設置容量,預估年減碳量約十五點九五萬噸,預估吸引投資金額超過一百五十八點九億元。
 經統計到去年底止,已有十七個申請案,申請土地面積約五十一點三七公頃,總設置容量約五十八點九九MW。
 經發局表示,不利農業經營專區土地具備高開發潛力與能量,在專區內申請設置綠能設施可免與農業經營使用相結合,僅需提出容許使用,亦無需申請土地變更申請,更無需繳納土地變更回饋金以及課徵地價稅,可大幅降低投資廠商成本,目前尚有約一百七十五點六三公頃土地未經申請,歡迎太陽光電廠商規劃設置,為台南市的綠電發展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