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針對新北小巨蛋選址議題,市長侯友宜十九日在議會質詢時表示,結合民間資源招商引資以促參BOT方式活化土地,新北小巨蛋規劃在板橋第二運動場現址興建,鄰近捷運板橋站、府中站。此外,新北小巨蛋也滿足居民需求,招商文件將戶外跑道、籃球及足球練習場域等納入,希望培養國人愛運動的習慣,另外也會提供藝文表演空間提供多元服務。
體育局長洪玉玲表示,板二場BOT案土地租金及營運權利金估增歲入二十五億,並設計加收權利金機制,其中固定權利金在營運開始年起,前十個會計年度每年繳交三百萬元;營運權利金在廠商營運進入第十一年起,依當年實際營收按比例計算且不得低於0點五%;加收權利金則以實際營收高於預估營收之一百二十%時,超出部分依級距計收。
板二場BOT案招商文件已載明申請需知明訂體育設施比至少六十%,運動衍生商業設施不超過四十%,以多功能運動場館為主體,並於契約附件規定開發項目為:主場館─符合籃球、技擊類之競賽標準場地,一萬以上座位席;副場館─做暖身球場使用,兼具集會展演的多元空間;小型運動中心─至少一千平方公尺小型運動中心及一間社區教室;附屬商業設施─運動用品及餐廳等由運動衍生之商業空間;停車場及公共空間納入免費使用之戶外跑道、籃球、足球練習場域等,其中社區教室免費提供三十天次供運動推廣活動使用,由體育局敦親睦鄰結合社區免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