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為加速清償台鐵歷史債務,促使資產多元化運用及發展,行政院會二十一日通過交通部擬具的國營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修正草案,透過放寬基金的資產開發、處分及收益限制,預計修法後能協助還債額度近一千五百億元。
原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今年起轉型國營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過去因為配合政策所累積的債務一千六百九十九億元由政府負擔,目前債務撥入資產及債務管理基金。
交通部長李孟諺表示,基金處理台鐵的歷史債務,與目前的台鐵經營無關,台鐵公司化後,經營負債是從零開始,這次修法與票價調整無關。
交通部台鐵局表示,修法前透過經營分潤、有償撥用、土地租金的預計收益為二百八十八點八五億元,但修法後,估計容積標讓售收入達九百五十五點九九億元、房地標讓售收入五百一十八點零七億元,約增加一千四百七十四億元還債額度,整體將達一千七百六十二點九一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