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台積電近期表現優秀,股票持續大漲並創新高,根據台灣證券交易所資訊顯示,僅台積電(2330)一檔個股在二十一日達到違約資訊揭露標準。根據證交所規範,違約資訊揭露標準為,同一標的證券之當沖交易違約互抵淨額加計非當沖交易違約買賣總額合計達二千五百萬元。申報證券商為國票安和。
台積電並非今年首起爆出鉅額違約交割的個股。台灣證券交易所四月十二日公告顯示,士電違約交割金額高達二千六百一十六點一萬元,申報證券商為華南中正及康和南崁。
台股採「T+2」交割制度,台積電十九日股價延續近期漲勢,盤中最高一度達九百八十四元,創掛牌後歷史新天價,最低九百五十三元,終場收在九百八十一元,上漲三十八元、漲幅為四點零%。值得注意的是,當日沒有出現漲停或跌停鎖死情況,代表無論是做多還是做空的投資人,仍可當機立斷反向沖銷。
針對台積電個股最後發生違約交割一事,專家分析,台積電本波攻上九百元後,隨在美股掛牌的ADR持續強漲,進一步向一千元大關邁進,很可能有「少年股神」高檔放空後股價卻沒大幅下跌,因此慘遭「軋空」。
違約交割有可能需面臨自己未來在聯合徵信系統中的信用不足、繳付券商成交金額的七%作為違約金等後果,若是情節重大影響到市場秩序,還可能面臨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之一規定定,被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