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金管會二十一日表示,永豐銀行前理專涉及挪用客戶款項高達新台幣七千萬元,且與客戶有異常資金往來;玉山銀行前理專也挪用高齡客戶款項長達六年,金額達三千萬元,各被金管會開罰一千二百萬元。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表示,永豐銀行忠孝分行前理專自二0一五年十一月起約四年間,涉及挪用八戶的客戶款項,金額高達七千萬元,且與客戶有異常資金往來,依照銀行法規定,核處一千二百萬元罰鍰。 另外,玉山銀行財富中心駐埔墘分行前理專自二0一三年八月至二0一九年四月間,也涉及挪用兩七十歲的客戶款項,金額達三千多萬元,同樣核處一千二百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