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照新青安 農安貸款 新增限貸1次規定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日前通過修正青安貸款原則,農業部一日表示,農安貸款將比照相關措施,包含新增借款人限申貸一次、要求新貸戶簽署自住切結書等,強化貸前審核及貸後管理。

為協助無自有住宅家庭購屋安居,農業部從民國一一二年十月起推動農安貸款,由政府提供利息補貼,並提供較高貸款額度、較長貸款年限及寬限期等優惠條件,以減輕購屋者貸款負擔。

由於新青安房貸政策被指衍生轉租、人頭戶等問題,行政院會日前通過修正青安貸款原則,去年八月一日以後經銀行核貸新青安優惠貸款者,自今年六月二十七日起,不得再次申貸本優惠貸款,農業部農業金融署指出,農安貸款將比照新青安貸款優化措施辦理。

農業金融署表示,農業金融署已經修正農安貸款原則,新增從六月二十七日起,借款人限申貸一次規定,且須簽署自住切結書,明訂若違反規定,將終止利息補貼,返還從違規事實發生日已撥補的補貼利息,並重新核定貸款條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