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金管會擴大須強制揭露個別董監酬金條件,自今年上市櫃公司申報去年股東會年報適用。金管會預估,包括自願及強制揭露在內,今年整體上市櫃公司估有七成在年報揭露個別董監酬金。
根據金管會統計,二0二三年申報二0二二年股東會年報時,有三百二十二家上市櫃公司自願揭露個別董監酬金、七百二十四家須強制揭露個別董監酬金,合計自願及強制揭露個別董監酬金的上市櫃公司家數占整體的百分之五十七點七。
金管會證期局主秘尚光琪說,隨上市櫃公司在六月底前全數舉行完今年股東常會,金管會進行統計,預估今年自願及強制在股東會年報揭露個別董監酬金的上市櫃公司,合計將達整體七成。
尚光琪指出,員工是企業經營重要資產,企業賺錢不應僅發給董監事及股東,應同時落實企業社會責任照顧員工,因此,金管會透過資訊揭露與鼓勵措施雙管齊下,以市場監督力量引導公司適度提升員工薪資,並促使公司將獲利與員工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