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1,200萬交保 凌濤支持桃檢持續抗告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對於桃園地院裁定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一千兩百萬元交保,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副執行長凌濤九日表示,金額從五百萬元大幅拉升至一千兩百萬元,代表鄭文燦「涉嫌重大」,用高額交保金降低鄭文燦逃亡機會。

凌濤尊重桃檢、桃院的判決,但強調鄭文燦是嫌疑人,以鄭的政商實力,「在外面每一分鐘,都有高度串證可能性」,希望審查能夠從嚴謹慎。

凌濤也質疑,早先報導稱鄭文燦沒打開黑袋子、也不知去向,隔年又怎能知道是「五百萬元」,且又剛好找回這五百萬?其中對答破綻百出,凌濤支持桃檢持續抗告,請法院一定不能縱放。

針對鄭文燦涉貪二度交保,二十分鐘籌到七百萬元交保金,立委黃國昌也在臉書發文,他表示,「看到桃園地院重新裁定鄭文燦涉貪汙,一千兩百萬元交保的新聞,差點沒昏倒。」

黃國昌表示,在裁定理由中,桃園地院認為:「被告卸任市長一職後迄今已逾一年半,是否仍於桃園市政府有影響力仍有疑義,且被告所犯涉及對價關係之構成要件,檢察官亦未釋明有哪些公務員知悉此等事實。」黃國昌認為,先不論桃園地院是不是「忘了」鄭文燦兩個月前都還是行政院副院長,長年在民進黨內權傾天下,竟然還會懷疑鄭文燦的影響力?竟然如此率爾認定雖然有收錢的鄭文燦仍否認犯行,但並沒有勾串滅證之虞?

黃國昌指出,行賄的人直接拿錢到市長官邸、收賄金流都已經被掌握,送錢的人也已羈押禁見,然後法院考量「被告之政商地位,認為本案准予新台幣一千兩百萬元交保得以替代羈押」。

如此悖離常理的裁定,如何找回人民對司法的信心?果不其然,實力雄厚的鄭文燦,短短二十分鐘內就送到七百萬元現金,已經閃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