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113年「萬安47號演習」配合「漢光40號演習」實兵操演,新北市將於23日下午1時30分至下午2時實施警報發放、疏散避難及交通管制,以驗證各項防空整備與作為。新北警方呼籲,演習期間切勿以身試法,若拒絕軍、警(民防)人員指揮,將依民防法第21、25條規定,裁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至15 萬元以下罰鍰。忍受一時的演習不便,才能減少戰時損害。
為求演習最大效益,減少資訊落差引發民怨,淡水警分局於昨(15)日邀請轄內大眾運輸業者、機關、學校及大型商號,召開萬安演習協調會,本年度演習置重點於「防空疏散避難設施應配合防空警報主動開放」,防空疏散避難設施之所有人(管理委員會、保全或住戶)聽聞防空警報應主動開啟地下室車道之鐵捲門(柵欄),供周邊民眾就近實施避難,以符戰時景況。
淡水警分局強調「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多位在大樓地下室,唯有防空演習、戰事發生或將發生時,接獲國防部發布管制疏散之命令後,始能開放進入,故設施所有人平日應保持堪用狀態,包含不得堆置雜物,進出口通道應保持暢通、避免積水、髒亂,並具備基本照明設備等,以免誤觸《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建築法》等遭受罰鍰。
淡水分局長彭正中提醒,於防空疏散避難前,應養成關閉門窗、電源、水源及瓦斯之習慣。而演習警報發放後,應聽從警察、民防人員引導車輛靠邊停放,人員引導就近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進行防空疏散避難,或依地形、地物切實掩蔽,並配合交通管制作為。
此外,瑞芳警分局也特別於15日召開演習協調會,希望透過事前完善的溝通與協調,讓本次萬安47號演習更臻完善,達成全民防衛總動員。協調會分局邀請轄內區公所、海巡、消防、鐵路、汽車客運、民防、義警等單位共同參與討論,為使全民國防觀念廣植社區民眾,更廣邀轄區各里里長提供寶貴意見,並就演習期間的交通管制、人員疏散、安全防護等具體措施進行了有效的討論。期望達到全民國防的目標。

瑞芳警分局長陳建龍表示,國家防衛是全體國民共同責任,多一分準備,少一分災難,真正落實演習的各項管制作為,提升全民防衛動員智能,才能達到全民國防的目標。萬安47號演習將實施30分鐘防情傳遞、警報發放、人車疏散、交通管制等實作演練,轄區內人、車在演習警報發放後,應按規定接受警察及民防人員指揮,就近進行疏散避難。民眾切勿於演習期間在室外觀望徘徊,若經規勸仍未能配合實施疏散、避難者,依據民防法第25條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