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岡桶屍案 酒店妹仍判27年半

台中桶屍案蔡姓女子,二審18日宣判,駁回上訴,仍維持一審原判。(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三十四歲蔡姓女子涉殺害陳姓男友後,以水泥封箱藏屍在神岡一間鐵皮工廠內,棄置三年半後,因屋主清理時驚見桶屍才曝光,蔡女被檢方依殺人等罪起訴,國民法官今年三月審結此案,判蔡女二十七年六月徒刑,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後,十七日宣判,駁回蔡女上訴,仍維持一審原判,可上訴。

台中市神岡區歇業工廠前年底發現桶屍,死者是已失蹤四年的陳姓男子,蔡姓酒店女服務生因與陳同進出、承租案發地,涉有重嫌,檢方聲押獲准,去年三月底偵結,依殺人等罪起訴蔡女,屬台中國民法官審理第三案。

今年三月間在台中地院審理,陸續傳喚多名證人到庭;死者母親出庭時曾控訴,一0八年三月初看到蔡女把兒子帶走,當時兒子「站都站不穩」,之後就再也不見兒子蹤影,直至前年底神岡工廠發現桶屍死者是兒子;蔡女在審理時,則否認犯罪,辯稱「我沒做的事就是沒有」,主張無罪。

國民法官審理後,依分別依殺人罪判刑十八年、褫奪公權十年,盜用他人電信設備罪判刑三年,偽造文書罪判刑二年,遺棄屍體罪判五年,四罪應執行二十七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