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犯罪 花蓮新購126輛警車上路

花蓮縣警察局今年度汰換警用車輛一百二十六輛,強化治安維護,保障員警值勤安全。(花蓮縣政府提供)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為提升警察局治安維護、為民服務品質及保障執法人員安全,花蓮縣政府今年度編列預算二千三百九十二萬元,汰換警用車輛,同時響應政府「淨零排放」政策,花蓮縣環保局今年也補助一百八十三萬七千五百元,總計支持縣警局一一三年度汰換警用車輛一百二十六輛(包括油電混合偵防車三輛、巡邏車十三輛、交通事故處理車一輛、電動巡邏機車六十輛、電動偵防機車十輛、巡邏機車三十一輛及偵防機車八輛)。

花蓮縣政府辦理警用車輛授車典禮,由縣長徐榛蔚主持,警察局長王旭昌率所屬接受新裝備。(花蓮縣政府提供)

花蓮縣政府非常重視本次採購警用車輛裝備陣容,特於十八日下午在警察局辦理警用車輛授車典禮,由縣長徐榛蔚主持,警察局長王旭昌率所屬高司及分局長代表接受新裝備,並向縣長及縣議會對於警車汰換計畫預算編列的支持,讓警政工作推展更為順遂,表達感謝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