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台北市培諾米達幼兒園園長兒子毛畯珅涉性侵學童案持續擴大,受害女童家長痛批衛福部等相關單位對兒少法的解釋,讓其他家長被蒙在鼓裡,並成為加害者保護傘。衛福部十八日指出,學生家長如要求檢視學校或幼兒園之錄影畫面,自然符合非無故調閱之要件要求,但仍必需依個案狀況認定,如與校方或園方有所爭議,可由地方主管機關介入認定。
衛福部指出,兒少法六十九條立法精神是為了保護受害兒少隱私,所以要求媒體在報導時,不得揭露足以識別該兒少個資,但並未規定不得報導該事件或保護加害人之隱私,將邀集NCC、教育部、媒體公會代表等共同討論,最快在一個月內制定媒體報導相關案件原則。
衛福部表示,外界提出很多修法意見,認為應把幼兒園跟學校進行通盤考量,綜整後希望能有一致性的規範,邀請各單位進行修法檢討時都會深入討論。
就學校或幼兒園家長調閱監視器爭議,衛福部認為,申請調閱者為若家長,就沒有涉及無故觸及兒少隱私狀況,可依照個案狀況認定是否讓家長調閱監視器畫面,如與校方或園方有所爭議,也可由地方主管機關介入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