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勞退新制規定明年六月勞工請領月退時,須另繳一筆年金保險保費,即俗稱的延壽年金,讓平均餘命(八十四歲時)領完勞退新制帳戶後,可以繼續領年金。但因沒有保險公司願承作延壽年金,勞動部為此修改施行細則,讓領月退的勞工不必扣繳延壽年金保費。
勞退新制自實施起至明年六月將滿十五年,屆時將有勞工可請領月退;領月退的同時,也須繳交延壽年金保費,以保障勞工於八十四歲以後可有年金可領。勞動部修改細則後可不必扣繳延壽年金保費,意味延壽年金制已停辦。
勞退條例規定勞工滿六十歲可以領取退休帳戶的錢,年資十五年以下者,只能一次領;年資十五年以上,可選一次領或月退。同法規定,勞工開始請領月退休金時,應一次提繳一定金額投保年金保險,作為超過平均餘命後年金給付之用。
也就是說,選擇領取月退休金的勞工,必須扣一定金額做為延壽年金的保費後,再根據平均餘命算每月請領金額。依內政部估算的一0七年度國人簡易生命表,國人六十歲的平均餘命約為二十四年,也就是八十四歲。
延壽年金投保的對象就是針對八十四歲以上的勞工,但因風險高,保險公司不願承作,延壽年金至今年仍無法開辦。勞動部為免衍生相關爭議,已修訂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選擇請領月退者,都可免除預扣年金保險保費,為選擇請領月退的勞工解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