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遠洋漁工控訴被積欠薪資,農業部漁業署七日表示,七月下旬檢查發現疑似積欠九名外籍船員薪資長達十一到十五個月不等,已函促及協調經營者給付,允諾八月九日前結清,若逾期可用保證金抵償。
多名銪富漁船遠洋漁工在台灣人權促進會等人權團體聲援下向立委陳情,指遭強迫無薪工作十五個月,要求資方償還工資。接獲陳情的民進黨立委沈伯洋等人呼籲,確保遠洋漁工勞動權益。
漁業署指出,已於七月二十二日對此漁船進行勞動權益檢查,發現疑似積欠九名外籍船員薪資長達十一至十五個月不等,八月二月已函促漁船經營者限期給付,八月六日再邀集經營者及仲介機構協調進展,業者允諾八月九日前與船員結清薪資。
漁業署指出,若逾期未完成,將以仲介機構保證金抵償,維護船員權益。
外界關注漁船十個月應靠港部分,漁業署表示,此案漁船確實在去年九月至十月間曾停靠薩摩亞港口,今年七月返回台灣港口,上一航次海上停留近九個月,符合規定。
漁業署補充,自一一一年十月起至今年七月止,已在國內、外港口累計檢查達一千三百六十四艘次,發現違規個案依法查處,涉人口販運等刑事個案,也移送檢察機關偵辦;另外,有多元申訴管道可運用,包含漁業署與關懷船員團體合作,接受其轉介案例,這次案例為近期發現的少數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