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義雄、陳榮昌∕台中報導
外埔區上廓子段農地傾倒案,台中市政府環保局八日說明,該局七月二十二日、二十三日前往現場稽查,現場確有堆置廢棄物情形,二十九日再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車輛載運剩餘土石方至該地,但未隨車持有土石方產生源的證明文件。環保局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告發處分,初估可處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大甲警分局指出,四十五歲的黃姓男子以每月五萬元價格,向張姓農民承租外埔區一處約四分地的農地,七月二十二日僱用十餘輛大型砂石車,廢棄物傾倒於農田坑洞內;二十九日召集三十餘輛砂石車在大安溪南岸堤防道路石頭公園前,廢土載運至農地傾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