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曾厚銘/彰化報導
由張姓、陳姓女外籍人士分騎二部機車騎上國道,十二日上午在國道一號彰化段逆向行駛,國道三隊據報後派遣員林分隊於北向一九六公里彰化路段攔下該二部機車,並護送下交流道,兩女表示因路況不熟誤上國道,警方則依法舉發誤闖國道違規開罰。
國道三隊指出,大隊於十二日八時四十九分許,接獲民眾報案指在國道一號北向一九六公里避車彎,發現二部機車騎上國道,因此派遣員林分隊前往處理,經查是一名廿六歲張女及廿三歲陳女兩外籍人士,騎乘微型電動二輪機車由彰化交流道北上誤闖國道,警方攔下後護送下交流道,並依法舉發誤闖國道違規。
國道第三大隊呼籲用路人注意高速公路匝道入口相關指示及禁制標誌,切勿誤闖高速公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卅三條第四項,騎乘機車誤闖國道高速公路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