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曾厚銘/彰化報導
彰化監理站與彰化縣交通警察隊監警聯合路檢,執行註銷號牌查緝專案,結果在大村鄉查獲一輛自小客車停放於道路,經詳查該號牌因逾期檢驗遭註銷,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舉發,車輛當場移置保管並扣繳牌照。彰化監理站長黃建興呼籲車主勿心存僥倖繼續行駛或停放道路!
黃建興提醒,一般車輛被註銷、吊銷的原因不外乎是汽車不依期限參加定期檢驗或臨時檢驗且逾期六個月以上;車主死亡後,繼承人未於車主往生一年內至監理機關辦理車輛繼承過戶;車主經處分吊扣汽車牌照,仍不依期限繳送汽車牌照,遭吊銷其汽車牌照等,請車主要特別注意。
彰化監理站呼籲,車輛如經註銷牌照,應儘速至公路監理機關繳回號牌不可再繼續行駛。牌照遭吊銷或註銷者,若車牌不再使用,應到監理機關辦理報廢;若還要繼續使用,汽、機車牌照須滿六個月,且經公路主管機關檢驗合格後,始得請領牌照,才能再行駛道路。
黃建興籲請車主切勿心存僥倖繼續行駛或停放道路,若經查緝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處汽車所有人三六○○元以上一○八○○以下罰鍰,汽車並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牌照。車主如欲查詢牌照狀態,可透過監理服務網/首頁/汽機車/行照及牌照/牌照現況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