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為維護礦業文化保存與傳承,新北市府針對平溪區的「新平溪煤礦博物園區」積極協助推廣外,針對園區內四處列冊建造物於廿七日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提送文資審議大會審議;文化局表示,園區另四處未予列冊之建造物,如有相關新事證,後續將通盤考量依法審議,以維護新北礦業文化資產。
新平溪煤礦為台灣最後開挖的煤礦場,新北市府文化局自民國九十二年迄今輔導新平溪煤礦博物園區申請「地方文化館升級」及「地方創生」補助計畫,包括推動「平溪礦鄉生活節」、「平溪鐵道竣工百週年活動」並與日本締結友好館所等。
文化局近期更協助新平溪煤礦博物館(園區)串聯區公所辦理「平溪礦業深耕─新北市煤礦文化記憶拼圖」協作計畫,推動「山本作兵衛世界記憶遺產礦坑紀錄畫十周年特展」與「台灣新北市平溪線與日本北海道釧路的煤礦前世今生」台日交流特展、「礦工回娘家」及「小小導覽員計畫」等活動。
文化局指出,該園區今年五月民眾提報八處建物登錄為歷史建築保存,經文化局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辦理文化資產保存價值會勘及審查會,其中「坑口」、「部分水平坑道(自坑口起算五十公尺)」、「儲煤槽」、「卸煤櫃」等四處相關空間與構造物保存良好,展現煤礦開採、洗選之過程,決議予以列冊追蹤,並於廿七日依法提送文資審議會。
文化局表示,經文資委員討論審議後,將依法作成持續列冊、進入指定或登錄審查程序或解除列冊之決議,待行政程序完備後公告。至於其餘四處未予列冊之建造物,如有相關新事證,後續將通盤考量依法審議,以維護文資保存及礦業文化發展。
文化局長張(廾嘉)育表示,市府對於文化資產保存向來不遺餘力,這次文資審議會邀請提報人、建物、土地所有人及平溪區公所到場陳述意見,並受理民眾申請旁聽及發言,廣納各方意見,後續將待審議結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辦理後續。新平溪煤礦博物園區致力於煤礦文化的推廣,為維護本市礦業文化的永續,文化局會全力協助保存具文化資產潛力價值之建造物,並推廣活化礦業文化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