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依據教育基本法及國民教育法之規定,並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精神與內涵,加強輔導全國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精進課程及教學,以促進教育正常發展,於一一一年八月四日修正公布「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其中涵蓋學校應落實辦理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課後輔導不得教授課程新進度、學生成績評量不得於上午第一節課前辦理等規定。
台北市教育局二十九日表示,另教育部一一三年五月二日發布「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督導辦法」,並於同年八月一日起正式施行,明定早自習、午休時間不得考試。
為保障兒童享有休息及休閒之權利,本局亦訂定「臺北市國民中學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學校每週至少應安排二日自主學習活動,以晨運、晨讀、音樂欣賞、影片賞析等多元素材活動,鼓勵學生自主學習,不宜以單一練習題本或試卷方式規劃統一性測驗。
如台北市立民權國中、三民國中及建成國中於早自習安排晨讀活動,其中民權國中與家長會親師合作,成立晨讀志工學習社群,國文教師每週共備,擇定閱讀素養文章,志工進班與導師共同帶領分享與討論。
建成國中則是推動「身教式閱讀」,並搭配主題書展活動,亦規劃一系列班際學藝活動,如歷史長河桌遊、議題海報設計競賽等,給予學生多元展能舞台。另三民國中於朝會時間進行議題宣導如人權、減塑等,以提升議題素養和培養學生自我管理能力。
為督導學校落實正常教學,教育局一一三學年度除援例組成視導小組,至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學進行無預警實地視導外,針對受訪時提供不符實際情形之資料,或已被訪視但仍需改善之學校,亦將請學校擬定自主策進作為,教育局視導小組將進行強化追蹤輔導或增加視導頻率,以維護學生自主學習與學習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