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民廣場違規擺攤拒繳30萬罰鍰 攤販聽到「管收」全繳清

劉姓攤商(右一)長期違規擺攤,二年期間累積三十萬的罰款未繳,台中分署揚言拘提、管收後,劉才將所欠罰鍰一次繳清。(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劉姓攤商長期在台中市民廣場違規擺攤販售氣球、泡泡機等玩具,二年來遭市府建設局等單位開罰七十三次,累計罰款達三十萬元卻拖延不繳,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要查封他的資產時卻逃逸,經執行署發文要管收,日前才到案一次繳清,並表示不再違規擺攤。

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二日表示,台中市西區的市民廣場假日期間常有文創攤位、街頭藝人及搖滾音樂節等活動,除吸引許多市民及旅客造訪,也因此衍生違規攤販在廣場上販售玩具的違規行為。

其中劉姓攤商販賣氣球、泡泡機等玩具,從一一一年九月至今二年,共被開出七十三張罰單,欠逾三十萬元罰鍰,也是當地違規攤販金額最高,劉男除拒絕繳納罰鍰外,仍繼續於假日在市民廣場內違規擺攤。台中分署與中市建設局、法制局等機關,數度召開專案會議研商解決對策及執行流程專案會議,將劉男列為首要執行目標。

台中分署八月十九日與專案執行小組成員,前往劉男住所地及可能出沒地點現場執行,對於台中分署現場執行,劉男原假意允諾將所販售玩具小物,及名下車輛交予執行人員查封,後續卻於導引執行人員前往物品放置點時,在未徵得執行人員同意下,在友人接應下離去,明顯拒絕配合執行。

台中分署立即於隔日,以「隱匿應供強制執行財產」為由,發文命劉男履行繳納義務,如仍拒絕,台中分署必要時將向法院聲請拘提及管收。劉男得知後,於二十三日前往執行署協談清償方案,並表示不敢再違規擺攤。經承辦人員勸導後,劉男於二十八日將積欠繳罰鍰三十萬餘元,一次繳納完畢,並向中市建設局及法制局承辦人員允諾,不再於市民廣場違規擺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