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高速公路局三日指出,今年至今已比對出一千餘件使用偽變造車牌案,是去年同期的三倍,高公局表示,只要發現同一牌號車輛同時出現在不同地方之不合理情況,就會通報監理單位追查,僅八月份第三、四週,就發現三十六件偽造車牌案。
高公局指出,今年上半年共查獲一0四三件使用偽變造車牌案,超過去年整年九二四件,超過去年同期三三一件的輛的三倍。
高公局表示,是透過ETC收費系統檢核,如同一號碼車牌交易時間差小於八秒,或顯示時速大於二一0公里、兩次出現位置距離大於一百公里而推估車輛時速大於一百公里、或相同門架交易且交易時間小於二五五秒等異常情況,就會主動通報給監理單位追查。
高公局指出,今年上半年國道公路警察局查獲偽變造車牌,除當場開單舉發,處以三千六百元到一萬八百元罰款,車輛駕駛人並會依涉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移送法辦,且因駕駛人行為已涉及詐欺、不當得利的刑事及行政罰賠償等事項,移由檢警相關單位依法嚴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