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市警四分局育平派出所二日在健康三街一超商巡邏,發現林男神情緊張講電話且顧盼四周,經攔查從林男身上起出金融卡及現金等證物,警詢後依涉嫌違反刑法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據了解,林男(卅三歲)二日下午搭計程車至安平區健康三街一超商,育平派出所副所長曾啟銘正執行巡邏勤務,見林男神情緊張、顧盼四周似有隱情,當時持續觀察研判疑為車手。
曾啟銘進一步將林男攔下盤查,並起出十一張提款卡,其中就有六張提款帳戶已被列為一六五警示帳戶,是人頭帳戶的金融卡,以及新台幣一萬一千元及手機等。
由於林男無法交代提款卡來源,遭市警四分局依法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