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曾厚銘/彰化報導
五十一歲菲律賓籍阿珍結婚來臺廿七年,卻在放棄菲律賓國籍後因不諳法令逾期居留,沒有國籍、沒有身分,如同隱形一般在臺生活十六年。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彰化縣服務站及彰化縣警察局外事科獲知後積極協助,終在中秋節前夕,核發居留證交給阿珍,對阿珍而言,今年的中秋不僅是一個節日,而是新生活的開始。
移民署彰化服務站指出,阿珍廿七年前透過親友的介紹結婚來臺,卻因不諳法令及家庭變故,中斷了歸化國籍的手續,未續辦理居留證延期,最終還與配偶離異,逾期居留至今十六年,且已放棄菲律賓國籍無法回國,在臺又逾期居留,進退兩難的她,依然善盡人母之責,撫養照顧二名兒子長大成人。阿珍沒有合法身分,無法享有許多基本權益,身體不適時,只能自行購買成藥;深怕被人發現會被遣返,過著躲藏、暗無天日的生活;後來前夫因病過世,孩子們長大懂事了,最擔心的是媽媽的身分問題,進而尋求相關單位協助。
移民署獲悉後,基於人道考量及家庭團聚權,協助她辦理逾期罰鍰手續後,重新辦理居留證,並親手交到阿珍手中,彰化縣警察局外事科科長呂明修也率同仁一同前往關懷。阿珍緊握著手中的居留證,眼眶泛紅地說,早已把臺灣當成自己的家鄉,能再次拿到居留證,感到非常開心,終於可以光明正大地生活,未來會更注意自己的居留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