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耀華∕基隆報導
民眾如果近期收到稅務局的自住用房屋設籍輔導通知書,請民眾不要驚慌,並依通知儘快設立戶籍。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一一三年七月一日起房屋稅新制施行,自住住家用房屋新增「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的規定,為避免納稅義務人不了解新規定,稅務局主動對未設戶籍的房屋特別進行挑檔,第一批挑檔先針對一一三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僅持有一間之自住用房屋者,於八月三十日統一寄發輔導通知書,提醒務必於一一四年三月二十二日(適逢假日,展延至同年月二十四日)前辦好戶籍登記;第二批挑檔續對於持有超過一間以上自住房屋者,將於九月底前寄發輔導通知書。
稅務局提醒,如屆期前沒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任何一人戶籍登記的房屋,將自一一四年期(也就是明年五月份收到的房屋稅單)開始,改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稅額會較自住房屋至少增加一點一七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