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討論五次 沒定案 待第六次討論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環境部九日第五度召開碳費費率審議會,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表示,會中雖達成一般費率起徵區間每噸三百元到五百元之建議,且一一九年後之費率則調升到一千二百到一千八百元,但對於起徵費率及優惠費率則並未達成共識,將於第六次會議再行討論。

環境部指出,九日的會議中討論不同費率對個別產業的衝擊評估,黃偉鳴表示,由於部分委員持保留態度,認為環境部依據個別產業過去五年的毛利率來進行評估,恐涉及產業景氣循環的變數,因此個別產業因碳費所受之影響不適宜過早定案,造成會議無法作成決議。

黃偉鳴指出,由於審議會委員任期為二年,所以提出碳費應每二年滾動檢討,但實務上每年委員也都可視產業與國際的情況再做檢討,並討論是否需要因應調整,因此碳費調整期間並不一定就是二年一期。

環境部表示,對於實施自主減量企業徵收的優惠費率,委員雖認為需有足夠的誘因來吸引廠商減量,且從歷史資料來看,徵收碳費可能會造成業者無法獲利,但也有委員會建議應用新的指標來評估,所以會中對優惠費率並無具體共識,將待第六次費率審議會再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