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公告 碳費三子法明年試申報

記者楊耀華/基隆報導

環境部日前公告「碳費收費辦法」、「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及「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等碳費制度三項配套子法,待碳費費率出爐、年底碳費制度正式上路後將正式邁入碳定價時代,為讓須繳碳費的排碳大戶瞭解熟悉申報規則,明年五月先試辦申報碳費、後年正式繳費。

「碳費收費辦法」收費對象為年排放量達二點五萬噸以上電力業、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依照二0二二年盤查結果,碳費收費對象推估約五百廠,共二百八十一家公司,其中包含一百四十一家上市櫃公司,約涵蓋全國溫室氣體總排放量的百分之五十四,業者須在每年五月底前依前一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申報繳費。

為鼓勵碳費收費對象(大排放源)帶動非碳費收費對象進行減量,環境部設定收費對象使用自願減量專案及抵換專案之減量額度扣除收費排放量之比率為一點二,但使用減量額度之扣除上限不得超過事業收費排放量的百分之十。另外,為肯定業者早期減量努力,也規定非屬高碳洩漏風險之事業,於碳費開徵前三年可使用先期專案減量額度扣除排放量之比率為零點三。此外,為提供非屬高碳洩漏風險產業額外的配套措施,此類產業得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國外減量額度,惟扣除上限不得超過收費排放量的百分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