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大寮消防分隊人員涉足不良場所與運將衝突 5人將懲處

高雄市消防局第三救災救護大隊大寮消防分隊(記者鐘敏綺/翻攝)。

記者鐘敏綺/高雄報導

高雄市消防局第三救災救護大隊大寮消防分隊吳姓小隊長偕同4名隊員共5人,10日晚間前往視廳歌唱場所消費,酒後搭乘計程車回到隊部,途中有人在車上狂吐,小隊長等人和計程車司機疑似為了清潔費問題,在消防隊部門口吵了起來,驚動附近居民報警,警方快打部隊獲報到場處理。

第三救災救護大隊副大隊長林奕傑代表消防局表示,有關該局同仁於輪休期間同事聚餐後至視廳歌唱場所及酒後言行失檢部分,經該局專案小組調查後確認屬實,後續將進行行政懲處。

據指出,吳姓小隊長係與四名同事,10日凌晨前往有「脫衣陪酒」的酒店消費,酒後搭乘計程車回到大寮區鳳林三路569-1號隊部,返程途中因有人在車上狂吐,小隊長等人和計程車司機疑似為了清潔費問題,在消防隊部門口吵了起來,聲音太大,讓附近居民發現這件事,立刻報警「有人打架」,因此警方立刻出動快打部隊到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