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接連發生寵物龜逛大街 警方籲飼主留意看管

屏東接連發生寵物龜逛大街,象龜「阿寶」被熱心民眾拾獲,交由恆春分局員警處理。(記者蔣謙正翻攝)

記者蔣謙正、鄭伯勝/屏東報導

無獨有偶!屏東縣恆春鎮十二日有民眾在恆春鎮路上拾獲一隻象龜,最後由飼主領回;另在新埤鄉日前也有民眾發現烏龜逛大街,連忙報警處理;警方呼籲飼主留意,寵物道路奔走如果致交通事故有刑事及民事責任。

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有熱心民眾拾獲象龜一只,員警詫異之餘,立即聯繫動保單位,轉發社群網站協尋,並提供處所安置象龜以避免發生意外。訊息發出後不久,即收到林姓女子來電,稱有看到自家象龜走失的消息,表示馬上到所領取。林女到所後,見飼養七、八年的象龜「阿寶」安然無恙,非常感謝熱心民眾和員警的協助。

另,潮州分局表示,有民眾報案稱發現一隻迷途烏龜,到場發現是進口品種大烏龜在路旁,可能造成交通危害,詢問附近民眾也不知飼主是誰,最後打聽到為新埤陳姓民眾飼養。陳姓飼主告訴警方,柵欄鬆脫烏龜才爬行到馬路;經警方協助,將大烏龜送返家。

警方說,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疏縱或牽繫禽、畜、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處所有人或行為人新台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如果導致致交通事故還有刑事及民事責任,飼主須多留心注意,共同守護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