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張榮發遺產再起生波 張國煒控告執行人違法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過世後留下遺囑,將一百四十餘億遺產交由四子張國煒單獨繼承,此一遺囑引發張榮發大房三子張國政不滿,向法院提出確認遺囑無效之訴,但全案經最高法院判決張榮發將遺產留給張國煒的遺囑有效確定後,張國煒十八日委託律師台北地檢署,遞狀控告張榮發遺囑執行人涉犯刑法背信罪,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解任遺囑執行人職務並改定適格的遺囑執行人。

長榮集團總裁張榮發於民國一0五年過世,其遺囑明確指示將大部分遺產逾一百四十億餘元留給四子張國煒,但張榮發的大房三子張國華不滿,向法院提起訴訟,試圖推翻遺囑。最高法院於八月十四日判決張榮發遺囑有效,全案確定。

但張國煒在十八日委託律師林文鵬、朱慧倫、李奎霖、吳佩真到台北地檢署遞狀,控告張榮發遺囑的執行人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吳界源與張國華涉犯刑法背信罪,並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解任遺囑執行人職務並改定適格之遺囑執行人。

律師林文鵬表,四名遺囑執行人及張國華明知,張榮發的遺囑是將所創辦的長榮集團經營權交由張國煒,四名遺囑執行人應協助張國煒順利接任長榮集團總裁,但四人竟無視張榮發遺囑,夥同張國華製作一0五年三月二十四日遺囑執行人會議紀錄,惡意違背遺囑,選任張國華擔任長榮集團主要控股公司巴拿馬長榮國際的常任董事及常任總裁。

該五人行為導致張國華擅自處分EIS資產並掌控長榮集團迄今,張國華更在一0五年三月二十四日的會議紀錄中以巴拿馬長榮國際常任董事及常任總裁身分,選任柯麗卿擔任巴拿馬長榮國際董事、總裁,兩人私相授受,完全將遺囑執行人的忠實義務拋諸腦後。

林文鵬指出,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吳界源以及張國華的行為,不僅是公然無視張榮發遺囑,其行為也構成涉犯刑法背信罪。因此,向台北地檢署對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吳界源以及張國華提出刑事背信告訴,以衛張榮發的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