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憲法法庭二十日下午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但須限縮適用範圍。對此,總統府、行政院長卓榮泰均表尊重,針對若干違憲部分必須修正。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三十七名死刑犯身分不變,法務部也會在兩年內完成修法。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賴清德總統尊重憲法法庭對死刑制度合憲性的判決結果,同時期待相關部門依判決意旨修正配套法規,以符合程序正義、人權價值,讓法制度更加完善。
郭雅慧表示,我國迄今未廢除死刑,這次憲法法庭判決認為,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其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死刑制度合憲,並要求應有嚴謹的配套程序,這是台灣司法重要的里程碑。
郭雅慧表示,賴總統理解台灣社會存在多元聲音,期盼全體國人以理解、包容、尊重的態度,持續對話溝通;政府也會落實社會安全網,加強被害人保護,並期望朝野共同協力,讓我國法制既能維護社會治安,也更符合人權理念。
卓榮泰昨下午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行政院與國人都應尊重大法官所做出的解釋,大法官也是聽取各界意見後,很慎重地做出這樣的解釋;據他了解,解釋文呈現現行死刑制度原則上合憲,但訴訟過程有若干違憲的部分,後續必須加以修正。
憲法法庭作出死刑合憲結果,但增「僅得適用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其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等解釋,法務部長鄭銘謙指出,法務部會遵照憲法法庭的一個判決結果,在兩年內,因為從宣示之日起兩年要完成修法,法務部會盡速來提出修法的一些草案。
鄭銘謙表示,現行三十七名死刑犯的確定判決仍存在、死刑犯身分未改變,法務部會依照監獄行刑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繼續收容;至於後續這些案件是否要再度審理,法務部也會加以檢視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