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警遭毒駕衝撞殉職 警局:全力爭取新修法2000萬撫卹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針對三重警分局員警毒駕衝撞殉職案,警政署長在7/16就公開表示要爭取修法放寬撫卹規定,並於9/4修正公布《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死亡或殉職者之慰問金》由原先新臺幣1,400萬提高為2,000萬。新北市警局強調,將全力爭取適用新修法2000萬撫卹。

(新北市警局提供)

新北市警局21日發布聲明指出, 有關黃員撫卹相關補助項目,其中「殮葬補助費」、「公保死亡給付」、「新北市政府公務員因公死亡遺屬慰問金」等三項,市警局已於113年7月陳報,並已於8月份撥入遺屬帳戶。

市警局表示,有關「撫卹金」及「因公傷亡慰問金」等2筆金額尚未陳報,係考量法令將修正放寬撫卹認定標準並提高慰問金金額,為保障黃員遺屬權益,協助遺屬爭取較優渥條件,市警局於修法後,依照修法的重點,彙整相關資料報請警政署認定,全力爭取以因公殉職辦理撫卹、並以最高標準核發殉職慰問金。辦理進度均有向家屬說明、亦能瞭解認同。

(新北市警局提供)

市警局提到,有關《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死亡或殉職者之慰問金》規定係於113年9月4日修正公布由原先新臺幣1,400萬提高為2,000萬。另《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第17條》係於113年9月12日修正發布生效,放寬「殉職」認定標準,至今僅5個上班日,尚無拖延怠慢情事。

市警局還強調,經修法後針對員警執勤時遭暴力以致死亡,即符合殉職規定,並追溯適用於尚未經主管機關審核認定案件。故本案屬尚未經警政署認定之案件,本局待修法後陳報,係為遺眷爭取最高撫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