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擬提高釋憲判決門檻

記者康子仁、王誌成∕台北報導

憲法法庭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引發社會爭論。國民黨立委翁曉玲領銜提案修正《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將大法官判決門檻從原先判決二分之一同意改為三分之二,也就是要有十位大法官同意。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王鴻薇二十二日表示,《憲法訴訟法》確實可以檢討,是否列為黨團的優先法案?將交由黨團大會進行討論。

憲法法庭受理三十七位死刑犯的釋憲聲請,認為死刑合憲、但有條件限縮。翁曉玲二十二日在臉書指出,社會對反廢死的民調支持度在八成以上,包括美國、日本、韓國、新加坡等國家仍維持死刑;大法官應是抵不住黨意壓力,勉強做成兩方不得罪的憲法判決,死刑合憲,但判死窒礙難行。

大法官有十五人,本案因有三位大法官迴避,僅剩十二位。依據現行《憲法訴訟法》規定,大法官三分之二出席,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過即可作成評議,故本案有七位大法官同意即可作成憲法判決。

死刑有條件合憲的憲法判決,主文共有十七項;檢視四份部分不同意見書,分別由呂太郎、朱富美、楊惠欽、張瓊文、蔡宗珍等五位大法官自提和共提,包括合議庭法官對死刑「量刑」是否應採一致決?未必故意之犯罪應否排除於個案犯罪情節最嚴重之犯罪之外?又審判時與執行死刑時因精神障礙、心智缺陷不能判死刑,是否有混淆責任能力與就審能力,因而破壞罪責原則等。

但是守護憲法、維持合憲秩序,不純是大法官的責任,立法者也有詮釋憲法、具體化憲法內涵之責任,立法者當然有立法形成自由,決定是否和該如何修法。本次判決引發不少爭議,但大法官至少維持住死刑合憲的憲法解釋,這點仍應予以肯定。

對於翁曉玲擬修法提高大法官判決的同意門檻,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批評,翁曉玲的提案不外乎就是操作對立,會摧毀、破壞憲政體制,陷入藍綠鬥爭,非常不可取。他奉勸國民黨應回到社會民意上來看待,不要凡事都做報復性行為,製造國家動亂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