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對男女因不明原因爆爭執,休旅車男子竟要求女方,在滾燙的柏油路上,徒手學狗爬行過西屯區福科路、福安路口,男子還雙手插腰監督,因有車輛要左轉按喇叭,女子才起身,之後由男子開車接走,影片被上傳網路社群後引發熱議。第六警分局表示,此案未接獲報案,詳細的案發原因不明,不過影片中女子行為,已違反道交條例,可開罰五百元。
根據這段在網路社群「社會事新聞影音」流傳影片顯示,發生時間在二十八日近中午十一時多,地點在西屯區福科路與福安路口,一對男女疑因不明原因爆發爭執,男生下車要求女子像狗一樣爬行,女子竟真的四肢著地往前爬,過程中還停下調整包包後繼續往前爬,男子則站在白色休旅車旁,雙手插腰貌似監督,引發路人側目。
結果女子爬到一半,最後因有左轉車輛按喇叭,女子才匆匆起身跑到休旅車上車,由男子開車接走;轄區第六警分局表示,有關社群流傳影音內容,因未接獲報案,尚不清楚案發原因,有待後續釐清,但依照道交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行人在交通頻繁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可處五百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