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受康芮颱風影響,造成花蓮農業嚴重災損,花蓮縣長徐榛蔚亟為關心縣內救助進度,為協助受災農友儘早復耕復建,保障其收益,經花蓮縣政府及中央相關單位於北、中、南區三組勘災小組全面現勘,農業部已於十一月二日下午公告全縣為農產業全品項辦理一一三年康芮颱風現金救助地區。
縣長徐榛蔚表示,受災農友可自十一月三日起至十一月十五日止(例假日照常受理),到公所申請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所需受災證明。徐榛蔚說,另外,根據農業部公告,花蓮市、鳳林鎮、玉里鎮、新城鄉、吉安鄉、壽豐鄉、光復鄉、豐濱鄉、瑞穗鄉、富里鄉、萬榮鄉、卓溪鄉等地區,中後期稻米也納入救助項目。
農業處長陳淑雯說明,農友申請現金救助時,請依據農產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要點規定,檢具相關文件至土地所在地公所辦理,救助對象應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實際從事農作生產之自然人);二、申報項目損失率達二成以上者,依該救助項目之救助額度予以救助;三、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或長期作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